扬子晚报网7月7日讯(通讯员 王树文 记者 朱鼎兆)都说天降横祸,淮安涟水53岁的老张还真的就遇到天降横祸,7月3日下午,他骑着电动自行车在一条乡间水泥道路上与一架正在降落的植保无人机相撞,导致他颅脑多处受伤,截至7日,他仍在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监护室接受治疗,而植保无人机的操作手于先生也已为老张支付了4万余元的治疗费用。
被无人机风叶打到,老张满脸是血,衣服前胸也被鲜血浸湿。
由于老张仍在监护室接受治疗,记者只能从植保无人机操作手于先生处了解到事发大概经过。3日下午两时许,于先生在涟水县梁岔镇境内用植保无人机给农田撒肥料,就在他将无人机拉回路边准备降落时,老张骑着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驶来,他赶紧喊着让老张避让,但,正在降落的无人机与老张还是相撞。正在高速旋转的无人机风叶刚好打到老张头部,老张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老张头部鲜血直流,衣服前胸也被鲜血浸湿,受撞击,于先生的植保无人机也受损。
事发现场地面留有多处血迹
当时正在降落的植保无人机距离地面也就一米六七左右,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植保无人机风叶8对16片,叶子全部展开时,植保无人机的直径有3米左右,他去年5月份经过培训,也拿到了植保无人机系统处级操作手合格证。7月3日事发时,他去搀扶倒在地上的老张时,他明显感觉到老张全身酒气很浓,于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第一时间报警并将受伤的老张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他已向医院支付4万余元来给老张治疗。
CT检查报告显示,老张在送到医院时伤势较重。
颅外软组织挫伤,右侧上颚窦积血,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CT检查报告单显示,老张被送至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时,他两侧额叶及左侧额叶脑挫裂伤,两侧额骨等处可见多发骨折断裂,左侧3、8肋骨骨折……,可见老张当时伤势严重。经过脑外科急诊手术,截至7月7日,老张已转至该院神经外科监护室接受进一步治疗,目前他已能自主进食。
正在降落的植保无人机与骑电动自行车行驶在乡间道路上的老张相撞,这是起什么类型的事故?对此,记者采访了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的孙媛律师。虽然该起事故发生在电瓶车的行驶过程中,事故地点也发生在法定意义的道路上,但这并不属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孙媛律师指出,所谓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必须是机动车与机动车或机动车与行人在道路上发生碰撞后造成一方或者多方损害的结果所产生的纠纷。显然,植保无人机并不属于上述任一主体。
据孙媛律师介绍,因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老张已受伤,其健康权受到了侵犯,老张不可能追究一架无人机的责任,那么承担责任的无非是无人机的操控者及实际所有人。如果两者系同一人,那么本案中的被告就相对简单;若两者非同一人,那么在本案中就存在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被告,法院也会根据上述的因果关系、无人机的操控者及实际所有人是否具有操控植保无人机的资质及其他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记者了解到,随着植保无人机的普及,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也随之而来,那么,对于植保无人机操作手是否需持证上岗?记者咨询了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农机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当前在淮安购机实行实名制,各销售商负责培训和发证,只要不违反民用航空器使用相关规定,不在空管区内的,都可飞,目前没有明确的直接管理部门,原则上须持证上岗。
校对 徐珩
编辑|张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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